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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示—50万元以下医学装备类分散采购招标代理服务第二次

时间: 2024/5/10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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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二、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比选报价函
竞争性比选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比选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1、愿意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报价为招标代理服务费   %的折扣。
2、我方现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为:比选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比选的有效期为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比选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代理机构,将按照最终比选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代理机构(公章)签署: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三、服务部分

比选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需求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代理机构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全部内容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比选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授权委托。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在                       (代理机构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代理机构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特此证明。
 
 
 
                                             (代理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_________(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代理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办理并签署比选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4、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比选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代理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二)特定资格条件
 
 
 
 
 
 
 
(三)评审因素需提供的资料(自附)
 
 
 
 
(四)其他应提供的资料(自附)
  
 
 
 
 
 
 
 
 
 
 
 
 
 
 
(五) 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代理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资质等级(若有)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   号

 

经营范围

 

备    注

 

 

 
 
 
 
 
 
 
 
 
 
 
 
附件1:报名表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项目名称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请准确填写)

 

 

 

 

 

                     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
 

项目名称

采购公示—50万元以下医学装备类分散采购招标代理服务(第二次)

项目编号

LJYY000231

联系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人和街道人兴路199号

采购方式

密封报价采购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23-61212832

序号

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

1

50万元以下医学装备类分散采购招标代理服务(第二次)

参照计价格 [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项目详情概况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为了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地完成50万元以下医学装备类分散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我单位特对“50万元以下医学装备类分散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各代理机构前来参与比选。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请见附件。

供应商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一般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须入驻重庆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提供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

报名及响应文件收取时限

2024年5月10日14:30-2024年5月14日14:30(节假日时间除外,上午8:0-12:00,下午2:30-5:30);两江新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15楼医学装备科2。


附件: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
50万元以下医学装备类分散采购招标代理服务
 
 
 
竞争性比选文件
 
 
 
 
 
 
 
 
 
 
 
采购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篇  比选邀请书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
二、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三、比选有关说明
四、其它有关规定
五、联系方式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二、服务要求
三、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四、委派方式
五、考核管理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
第三篇  竞选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竞选程序及方法
二、评审标准
三、无效响应
四、采购终止
第四篇  代理机构须知
一、比选费用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
三、比选要求
四、成交代理机构的确认和变更
五、成交通知
六、签订合同
一、响应文件封面
二、经济部分
三、服务部分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第一篇  比选邀请书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地完成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50万元以下医学装备类分散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我单位特对”50万元以下医学装备类分散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各代理机构前来参与比选。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成交代理机构
数量

50万元以下医学装备类分散采购招标代理服务

参照计价格 [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年

不限

二、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代理机构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合格的代理机构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须入驻重庆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提供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请到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15楼医学装备科2现场或电话咨询后电子邮件领取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代理机构须满足以下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报名:在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供应商应到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15楼医学装备科2现场填写报名表(附件1)或电话咨询后发送报名表(附件1)到下述电子邮箱完成报名。(咨询电话:王老师023-61212832,邮箱:406945606@qq.com)
2.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15楼医学装备科2 
(五)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5月10日北京时间 14:30
(六)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北京时间 14:30
(七)比选开始时间:择期进行。

四、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代理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在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请各代理机构注意下载;无论代理机构下载与否,均视同代理机构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代理机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贺老师
电  话:023-61212817
地  址: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15楼医学装备科 。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一)负责采购人50万元以下医学装备类分散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
(二)负责编制采购文件,包括该类文件的澄清或补遗文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情况编制采购文件,送采购人审核批准;
(三)按照审定的采购文件要求,编写采购公告并负责发布采购信息;
(四)负责采购文件的发售、开标、评标、编写评标报告、评标结果的公示;
(五)负责组织采购文件答疑会或对潜在代理机构书面答疑,并负责整理答疑资料,形成澄清或者补遗通知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代理机构;
(六)根据采购项目需求,负责组织或协助采购人组织专家参与评标,并支付评标专家劳务费;
(七)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事宜;
(八)负责采购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并于确定中标或成交人后,向采购人移交采购过程的采购情况书面报告(装订成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纸质资料以及开评标活动等相关音视频资料,所有音视频资料刻录成光碟);
(九)协助采购人进行购销合同的签订,协助采购人对购销合同进行公示。
(十)负责协助处理采购项目中的质疑投诉。
(十一)派驻专人对采购人历年来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进行专业的、规范化的整理和归档。
    (十二)每年不少于两次对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培训和相关政策宣讲。
(十二)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要求

(一)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采购法律法规,自觉接受采购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力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为采购人做好采购代理工作,并提供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其它服务。在代理服务中的整个招标采购过程需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代理项目的招标采购流程,不得有营私舞弊的行为。
(二)招标采购过程要做出工作进度表给采购人(若需),让采购人了解整个招标工作的进展情况;在服务期限内,由采购人根据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具体确定时间,代理机构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 三 )服务期限内若确实需要更换拟派负责人的,须征得采购人的同意,而且更换人员的技术职称和工作经验必须高于或等于拟派人员的技术职称和工作经验;
(四)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移交的所有有关采购活动的资料,均须通过书面形式移交,采购人收悉后,将按审核意见予以回函;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意见建议,采购代理机构应予以审核,如与采购法规不符,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予以拒绝并提出相应意见,确保代理项目合法、合规。
(五)采购代理过程中,如遇有投标人质疑、投诉或作出情况说明等,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应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分析原因,向采购人提出合法、合规的处理意见建议,并负责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采购人单位信息进行保密,在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时候均不得将招标信息的任何内容或者从采购人处知晓的关于采购人单位的任何信息泄露给任何其它方。
(七)采购代理机构承接每个项目前,应充分了解掌握采购项目需求情况,紧贴项目实际拟制各类采购文书,严禁随意将以往的采购文件复制剪贴,糊弄应付,甚至错漏百出。合同履约过程中,采购人将建立相关考评制度,对入选的采购代理机构实施量化考评,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解除服务合同。
(八)采购代理机构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接收各级审计、巡视工作。
(九)工作时限一般要求
1.采购(招标)前期报建阶段(如有),代理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拟定完毕采购(招标)前期报建资料清单并传回采购人。
2.采购(招标)文件编制阶段,代理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拟定完毕相应资料传回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及相关部门审查备案(如需)后,代理机构应在1个工作日内对外发布。
3.答疑补遗阶段,代理机构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质疑,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并在法定时间内组织答疑、补遗。
4.评审(评标)结果公告(公示)阶段,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中标人确定后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中标结果,按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
5.档案整理阶段,代理机构应在发出成交(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按规定整理1套完整采购(招标)档案资料并移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资料的项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启封资料,并在启封后2个工作日内移交),并按采购人要求填报项目采购(招标)相关表格,同时代理机构应按规定留存一套完整采购(招标)档案资料存档15年。

三、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一)各单位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以下标准并结合所投折扣率作为收费标准(折扣率为固定值,不得为区间值,计算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说明: 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24444\wps1.png招标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200

1.1%

0.8%

0.7%

200-500

1.08%

0.78%

0.69%

500-1000

0.76%

0.43%

0.52%

1000-5000

0.45%

0.23%

0.32%

5000-10000

0.23%

0.09%

0.18%

10000-100000

0.045%

0.045%

0.045%

1000000以上

0.009%

0.009%

0.009%

(二)代理服务费包含了采购人委托的招标、采购项目依法依规在相关指定媒体(含报纸)发布招标(采购)公告的刊登费用、专家抽取费用(招标代理机构需自行承担专家抽取费用)、评标(评审)费(包括但不限于评审费、因采购人直接申请非招标采购方式须邀请专家对项目作相关评审证明意见所需费用、因招标失败需邀请专家对招标文件评审是否具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所需费用、评标(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误餐费、交通费等需要抽取或邀请专家参与的费用)、资料费等其他在招标采购以及资料送审、移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代理机构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报价不可更改。
(三)采购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代理采购人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中明确注明,告知代理机构。多次招标后产生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按前述标准只收取一次采购代理服务费。

四、委派方式

采购人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后期若有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按服务周期与成交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五、考核管理

采购人将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考核评估。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对考核办法进行调整。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调查核实后采购人有权解除其服务合同,并保留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的权利:
1.在相关部门查询系统中存在不良记录的;
2.拒绝承担委托人的代理业务,或者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承担,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变更项目组成员的;
3.年度日常考核2次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不按合同履行职责,违反政策规定,造成采购人利益损失的。
(二)经考核后,合格代理机构不足2家时,采购人可以视情况重新遴选补足差额。

六、违约责任

(一)采购代理机构被查证存在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资料等方式骗取中标的,采购人将解除其服务合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将采购代理机构纳入采购人采购代理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采购人采购代理工作,并通报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采购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自行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中所列明的违法行为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并将其违法行为通报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采购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四)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代理过程中,如不按照本比选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提供采购代理服务,且经采购人书面通知要求整改而未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
(五)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业务量大小、难易程度、地域远近而拒绝采购人委托的采购项目和工作内容,若无故不接受代理项目或履约期内因故放弃代理服务累计达两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
(六)采购代理机构转包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分包承接项目的,采购人将解除其服务合同。
(七)采购代理机构受到行政严重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认定存在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采购人将解除其服务合同。
(八)如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与现行法律法规有冲突,则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七、其他

(一)代理机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比选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再另行约定。


第三篇  竞选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竞选程序及方法

(一)竞选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代理机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二)比选小组对各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比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代理机构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比选。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比选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代理机构是否具备比选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代理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注: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代理机构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代理机构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注: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代理机构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从比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比选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按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五篇 比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比选响应文件份数

比选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3

响应程度审查

实质性响应

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篇。

竞选有效期

比选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三)澄清有关问题。比选小组在对比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代理机构对比选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代理机构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比选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比选小组要求代理机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比选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代理机构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五)在比选过程中比选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比选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比选文件和比选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比选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比选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
(七)代理机构在比选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八)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代理机构的比选响应文件和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比选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代理机构为成交候选代理机构的评审方法。代理机构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九)比选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代理机构)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代理机构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代理机构,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代理机构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代理机构,将失去成交候选代理机构的资格。

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值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10%)

10分

1.1将所有有效竞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1.2竞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扣完为止。不带整数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2

服务部分(30%)

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及服务方案(6分)

代理机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相关政策法规、自身情况和管理内控制度等方面,从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的各个方面编制服务方案,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优:6分,良:4分,一般:2分,差或未提供:0分。

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方案,方案内容不超过100页,超过100页为无效方案,不得分。

服务质量管理措施(6分)

依据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服务质量管理措施方案进行评分,优秀得6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2分,差或未提供0分。

预防和处理投标人质疑、投诉的措施 (6分)

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预防和处理投标人质疑、投诉的措施方案进行评分,优秀得6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2分,差或未提供0分。

入驻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4)

可以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网上评标的得4分。(提供证明材料)

档案管理制度(8分)

依据代理机构提供的档案管理方案进行评分,优:8分,良:4分,一般:2分,差或未提供0分。

3

商务部分
(60%)

业绩
(20分)

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2022年1月1日至今代理的重庆地区医疗行业业绩,每有1个项目计2分,最多计20分;

提供招标(采购)公告链接及公告截图(同一个医疗机构业绩不能重复计算)。

在渝规范存档
(10分)

规范存档时间,开展项目以来存档资料保管的最长年限≥10 年的得 10 分,5-10 年的得 5 分,<5 年的得 1 分。

提供存档资料照片及相应支撑资料并加盖公章。

开评标场地
(12分)

1、自身具备1个专业开标室及以上的,有1个得3分,满分6分;
2、自身具备1个专业评标室及以上的,有1个得3分,满分6分。

提供承诺函并附场地照片。

团队人员
(18分)

1.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最高1分;
具备经济类或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5分;具备经济类或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3分,具备经济类或工程类初级或助理职称的得1分,最高5分(经济类、工程类职称证书不得重复计分);
2. 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中具备招标师证书的得4分;
3.  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中同时具备2022及2023年重庆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1人得2分,最高得8分。

提供服务团队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三、无效响应

代理机构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代理机构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比选;
(三)代理机构所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不按“第五篇比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四)代理机构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比选;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代理机构,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代理机构比选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
(九)代理机构比选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代理机构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比选的;
(十一)代理机构进行合同分包的;
(十二)代理机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比选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比选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代理机构不足3家。


第四篇  代理机构须知

一、比选费用

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应承担其编制比选响应文件与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

(一)竞争性比选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竞选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代理机构须知、政府采购合同、比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解释
代理机构如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代理机构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一经进入比选程序,即视为代理机构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比选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中,比选小组根据与代理机构进行比选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比选文件和比选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比选小组判断比选响应文件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比选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比选要求

(一)比选响应文件
1、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比选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比选响应文件组成
比选响应文件由第五篇“比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代理机构应按照第五篇“比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代理机构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比选有效期:比选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修正错误
1、若代理机构所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比选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代理机构的报价,代理机构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代理机构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代理机构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代理机构的资格。
(五)提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比选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五篇比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六)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1. 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1比选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比选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比选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七)代理机构参与人员
各个代理机构可根据采购人要求派1名代表参与比选,应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代理机构的确认和变更

(一)中选人的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代理机构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选人,也可以书面授权比选小组直接确定中选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代理机构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前三的代理机构为中选人。
(二)中选人的变更
中选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采购人将在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发出中选通知。中选通知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六、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和代理机构的比选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代理机构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代理机构的比选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合同文件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第五篇 
 比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响应文件封面
二、经济部分
三、服务响应偏离表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一般资格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三)评审因素需提供的资料
(四)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五) 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一、响应文件封面

 
 
比选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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